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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法院落实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显成效

时间: 2018-04-09 15:48 来源: 鄂城区刑事审判庭

摄影:李健           作者:吴浩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推进审判公开,促进阳光司法,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裁判公信力,4月3日,我院刑事审判团队举办刑事审判观摩庭,邀请了市中院副院长刘平安和刑庭庭长徐钰铖到我院进行刑事审判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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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被告人刘金亮等人犯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一案正式开庭。该案涉及17名被告人,还有5名辩护人参与庭审。承办法官赵协中在庭前阅卷,确定法庭审理方案,明确庭审重点,拟定庭审提纲,并向合议庭通报开庭准备情况,以避免庭审出现不必要的延迟和中断。由于本案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合议庭成员庭前对17名被告人的身份予以核实,并当庭宣布核实情况,这大大节省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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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庭审,严格适用省高院《刑事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刑事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辩论规程(试行)》,确认被告人已了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已知悉认罪的法律后果,对于当庭认罪的16名被告人法庭调查简化进行,对于不认罪的1名被告人,法庭对定罪和量刑的事实、证据展开全面调查,并有针对性的对被告人分别进行讯问和发问。同时,本案涉及多个罪名,法庭采用逐罪进行法庭调查、综合进行法庭辩论的方式,突出重点,繁简结合,规范审理,做到了繁案精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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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刘平安一行在认真观摩庭审全过程后,徐钰铖庭长对庭审进行了点评,对庭审过程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整个庭审活动历时三个小时,脉络清晰、有条不紊、简洁紧凑、重点突出,对审判长的庭审的驾驭能力和法警等执勤人员的规范操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对庭审中存在的一些细节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有利于今后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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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院将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改革精神,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审判程序的职能作用,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在改革过程中,遵循刑事诉讼规律,处理好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互相配合与互相制约等关系,注重制度探索,及时总结改革经验,,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对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探索的新经验、新做法,认真加以总结,为今后刑事审判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