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自动免除职务的公告
时间: 2025-04-10 10:42
来源: 政治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鄂城区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4月10日依法任命的75名鄂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2020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9日)已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于2025年4月10日自动免除(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结案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至案件审结之日)。现将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布如下:
陈雪梅、艾有志、柯攀、李圆圆、王细军、余志胜、余庆利、饶小娟、董晓锐、周红梅、丁亮、谢文康、彭凯、冯雪花、杨超军、刘维娜、马作俊、龚顺良、赵中友、熊迎春、刘圆圆、汪国平、刘荣、汪道谱、孟稳、周力、严细斌、李红梅、徐桂莲、严建文、包鹏飞、刘秋萍、王俊、胡桂萍、吴永江、皮莉萍、郑军、王丹、廖奕、陈曼、皮艳艳、邓芳、李雅丽、熊明、杜伟、曹中杰、宋杜明、黄波、许伟亮、吕素云、叶娟、李其焱、姜蒙蒙、耿婷、吕守斌、徐炼、徐萍、程功斌、李昆、朱淑芬、龚红霞、张丽娟、叶文斌、何丹雯、程海霞、马莉莎、吴友发、桂亚、范霞、余斌、夏莉、汪婧文、刘才清、熊乐、邵丹。
特此公告。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鄂州市鄂城区司法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