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获刑8年!鄂城区人民法院 公开宣判三起毒品犯罪案件
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进一步彰显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6月24日下午,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鄂城区人民法院对三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宣判的三起案件涉及十名被告人,均犯贩卖毒品罪,涉案毒品类型有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八年不等,并分别处罚金三千元至两万元不等。



活动中,鄂城区人民法院积极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干警、学生代表、社区干部及群众代表等90余人参加旁听,让他们 “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切实增强对国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理解与认识。



除本场公开宣判外,本月20日上午,鄂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3名干警前往西山小学,开展法治宣传,并发放禁毒宣传册100份。干警们结合近年来涉毒品犯罪案件类型,向在场的师生们介绍了常见毒品种类、毒品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并普及了添加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等新型毒品,呼吁大家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2024年以来,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58件104人,其中贩卖毒品51件97人、容留吸毒7件7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8人,三年以上重刑率46.15%,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9人,五年以上重刑率18.26%。下一步,鄂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过集中宣判和日常开庭宣传相结合、专题宣讲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禁毒法治宣传,助力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