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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咪酯“电子烟”, 一口“上头”,一念入“刑”!

时间: 2024-03-01 11:18 来源: 政治部

“朋友,我的电子烟加了料的,要不要尝尝?”

“确实比普通烟上头!”

近年来,一种上头电子烟悄然在青少年中流行开来而这类电子烟中,往往添加了一种成分——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是一种麻醉类处方药品,临床上主要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由于国家对海洛因等毒品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不少吸毒人员将它作为海洛因、冰毒、K粉等替代品,将其混入烟丝中或者掺入普通烟油中,还有的制成烟粉”“烟油添加进电子烟。不少青少年出于好奇尝试吸食,越吸越上瘾,最终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据统计,近三个月,鄂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涉依托咪酯刑事案件1243人,结案519人。

20236月至9月,被告人陆某某、洪某某、周某在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从他人处非法购进含有药品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先后向他人非法销售该电子烟弹66,销售总金额达28976元。案发后,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陆某某向公安机关退缴赃款2000元。

鄂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某、洪某某、周某销售明知是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的药品,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陆某某、洪某某、周某犯有期徒刑九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像上述案例中,依托咪酯被吸毒人员滥用的情形在全国各地频发,社会危害极大,2023911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公告,明确规定: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此前,由于依托咪酯不是国家规定管制的麻精药品,故处理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的案件时,原则上不能适用毒品犯罪罪名予以打击处理。2023101日起,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今后,鄂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涉毒品案件的严厉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再次提醒大家务必提高警惕,学会自我保护,谨防因好奇心驱使而沾染“电子烟”等新型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