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变“赌场”?法院:刑!
网络游戏日益盛行,其中棋牌类游戏受到了网民的欢迎,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却动起了歪脑筋,通过微信“组局”赌博,从中抽成牟利。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被告人高某某建立赌博微信群,在群内使用他人开发的棋牌类APP,组织多名参赌人员以打“凑一色”、“五十K”等方式赌博,赌场每局提成若干。赌场经营期间抽头渔利共计2万余元,高某某非法获利共计1.1万余元。2024年5月6日,高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提供网络赌博场所,设定赌博方式,利用微信群组织他人参与赌博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高某某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定被告人高某某构成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截至2024年11月底,鄂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开设赌场罪案件达93件。其中,通过微信群等网络途径开设赌场的案件数量,呈快速上升趋势。网络开设赌场较传统的线下开设赌场而言,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参赌人数多、辐射范围广、扩张速度快等特点。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的行为,害人害己,应予严厉打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世界并非法外之地,切莫心存侥幸网络赌博,更不可拉朋聚友、组织投注、抽头渔利,
克服诱惑守本心,识赌、拒赌、防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