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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法院新司法网拍平台首拍落槌

时间: 2017-05-05 17:21

4月26日,鄂城区法院通过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平台发布的首例拍卖落槌定音。本次拍品是位于鄂州市葛店镇一处房屋,评估价13.26万元,经过2轮竞价,最终以人民币13.56万元成交。自此,鄂城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被告尹某因购房需要,在原告建行鄂州分行贷款103000.00元,后未按期偿还,故原告建行鄂州分行诉至法院,本院依法判决:被告尹某偿还原告建行鄂州分行借款本金79014.87元,利息1727.62元(后期利息按合同约定至本金结清之日止)。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履行,本院依法将其所有的位于鄂州市葛店镇葛洪路上街村凯乐花园第4栋某处房屋进行评估,评估价为13.26万元。2017年3月21日,本院将上述房产通过执行流程系统发布至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4月26日,买受人秦某以13.56万元的最高价竞得。该案是我院启动新网拍平台以来首例成交案件。

据了解,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全国统一的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简称“新网拍平台”)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运行。该平台与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并对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等5家网络服务提供者实现统一管理,执行人员通过操作按键流程系统中的拍卖节点,便可直接进入网拍平台,选择网络服务平台,发布公告信息,管理拍卖状态,实时获取竞价结果。新平台的启用,改变了以往司法网拍平台多、操作标准不一、管理不便、与法院局域网不通等问题,有效实现了全国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统一可视化管理、规范便捷化操作,为执行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和效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