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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法院部署2014年度工作

时间: 2014-02-19 20:52

212,鄂城区法院召开了2013年总结表彰大会,院长刘平安和全体干警参加了大会,副院长余岚岚主持大会。

会上,党组对2个红旗单位、4个先进单位和31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同时号召全院各单位和全体干警向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在新的一年里,公正司法,廉洁自律,争先创优。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志钢代表党组对2013年度法院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报告认为2013年我院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二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三是全面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改进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四是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提高干警整体素质。报告对做好2014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随后,院长刘平安做了重要讲话。首先他回顾了我院2013年工作获得的成果:一是各项目标责任任务完成较好,全院干警对此作出了努力;二是案件质量有大幅提高,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大幅减少;三是绩效考核排名继续稳居全市第一;四是信访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势头,今年基本没有出现新的涉诉信访案件,同时化解了大部分涉诉信访积案。

同时,刘院长指出了2013年鄂城区法院各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对2014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刘平安院长强调,2014年鄂城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对此,他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全院干警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纪律,坚决不触碰高压线。二是增强四个意识。增强风险意识,在工作中谨言慎行;增强责任意识,明确职责范围,增强责任感;增强群众意识,坚持“热情、周到、廉洁、公正”原则,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增强廉洁意识,珍惜个人声誉和家人名誉,爱惜法院名誉。三是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树立清风正气。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制定规章制度,集中查处。

会上,院长刘平安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的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纪检组组长陈荣华传达学习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十条规定。